今年4月9日晚9点,上城区法院一位书记员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我是许××的现任老婆,我曾当了他5年的地下情人、为他切除掉了子宫,现在,我得了心脏病,活不下去了,他又有了新欢,我得到了报应。”
发来短信的手机号码很陌生,但是里面提到的许××却很熟悉,他是书记员办理过的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的原告。
次日,书记员又接到短信,这回是许××发来的:“有人盗取了我手机通讯录里的号码,给大家群发了短信,这些都是诬陷!”
许××,男,40岁,杭州人,商人。
前妻,35岁,杭州人,公司职员。
5年前,两人协议离婚,两个女儿一人养一个,两套各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一人一套,许要了上城区的一套房子,女人要了西湖区的一套房子。
两套房子原本是夫妻共有,写着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两人要各自把房子过户到对方名下。
许很快把房子过户给了前妻。
但前妻却迟迟不肯过户,一拖就是5年。
怕许找到自己,前妻去了云南做生意,不久生意失败,她又带着女儿回到了杭州。
离婚后,许又结了婚,架不住现任老婆多次催促,他只好把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她遵守协议,尽快过户房子。
“离婚时候都说好的,白纸黑字都写着的,怎么能不算数?”许一脸怒气。
前妻未语泪先流:“你不想想,为什么离婚?还不是你在外有了人。”
许坚决否认:“明明是感情破裂,拉上别人做什么?”
前妻跟法官说,自己是绝对不会把房子过户给许的。
“我不是贪他的钱。而是因为他在买房的时候欺骗了我。”前妻委屈地说,许当初在买上城区那套房子时,向房产局出具了单身证明,试图瞒着她把房子买下,幸好她及时发现。
“他对我隐瞒,我绝不原谅!”
法官反复做工作:“不管他当初怎么做,离婚时你们都协议好了,房子各自拥有一套。你不吃亏。”
前妻就是不肯。
法院判决前妻限期把上城区房子过户。
因为判决后前妻还是坚决不肯过户,几天前,许再次来到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见到书记员,许一脸尴尬:“对不起啊,让你们见笑了,那条短信是她冒充我现在的老婆发的,她破解了我手机里的通讯录,来了个群发,我手机里所有的号码她一个没漏掉……她太狠了……”(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