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这就是俗称的“四小车”。去年12月,一场针对“四小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启动。截至5月3日,市区范围内已出动整治人员43768人次,共查扣各类违法违章“四小车”8421辆,其中非法营运残疾车1598辆。
这些非法营运的“四小车”,为获取更多的营利,采取多拉、快跑的方式,想尽办法抄近路、闯红灯,忽视了自身的行车安全,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一些聚集在人流密集地的“四小车”大多车况较差,外形破损。这些车辆乱停乱放、乱占车道,驾驶员肆意揽客、拉客的情形,严重影响了杭州的市容市貌。
整治开始后,我市成立了由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工商、残联等多部门市、区两级共9支联合执法组,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市区联动、联合执法”的整治原则,对西湖风景区、各大场站、银泰武林商圈、湖滨路、吴山广场商圈、大型超市、医院、学校与专业市场等以往“四小车”聚集区域,开展了大范围的整治。
据“四小车”整治办介绍,对于无牌无证“四小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调查属实后,以没收为主;对于健全人驾驶杭州本地有牌有证残疾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一律予以查扣;对于存在套牌、证照不符的残疾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一律予以查扣;对于杭州本地残疾人驾驶本人有牌有证残疾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严格按照《关于对有牌有证残疾车加强管理的通知》执行(即初次查获在《残疾人证》备注栏加盖“警告”章并交残联开展针对性教育、二次查获加盖“警告”章并处500元行政处罚、三次查获加盖“警告”章并处1000至3000元罚款或没收车辆的行政处罚。同时与各城区民政局、街道建立联动机制,对那些一意孤行、屡教不改的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停发低保补助及燃油补贴等其他相关的优惠政策)。
整治中,市交通运管部门紧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创先争优”党员承诺践诺活动,“五一”期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机关党员70余人,放弃休息,前往江干、西湖风景区、上城、拱墅、下城等整治任务繁重地,支援一线整治工作,形成全员投入整治,携手共建文明的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