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6日讯
近几年,台州茶餐厅、咖啡馆越开越多,格调也是越来越小资,为了吸引回头客,很多经营店都推出了免费咖啡券或者优惠餐饮券。但因券上注明的限制条件太多,很多人都不愿意回头使用,优惠券逐渐变成了一张张“废纸”。
免费咖啡券限制多
近日,在椒江江滨路的一家咖啡美食厅吃完饭,记者收到了服务员连着账单一起递过来的3张免费咖啡券,细细看一眼背面注明的7条使用条件,毫不犹豫地将3张券扔进了垃圾箱。
随着茶餐厅、咖啡馆的盛行,各式各样的优惠券也是层出不穷,但每一张优惠券的背后都附有《使用须知》,少则5条、多则7条,让消费者大呼吃不消。
“以前优惠券还没有这么多限定条件,有时候和朋友去咖啡厅小坐也会用到,可是现在几乎所有的优惠券拿过来都压箱底了。”在椒江某证券公司上班的小李告诉记者,本来去茶餐厅吃饭就很少点咖啡,免费券又有这么多限制,还不如不用。
部分限定条款不合法
近日,记者收集了不少咖啡券,发现有几条规定几乎成了行业“潜规则”。比如说,“此券重大节日不可使用”,“不可与其他贵宾卡、代金券同时使用”,“最低消费10元”,“每次限用一张”等等。而有些咖啡券更是额外附加了使用时间,规定只能在下午5点之前或者晚上9点后使用。
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的顾卫超律师表示,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对优惠券进行规范,但是优惠券中的部分条款肯定是不合法的。
“优惠券是一种带有赠予性质的纸券,商家可以附注一些条款,但是这些条款也带有协商性质。”顾卫超说,虽然商家可以在优惠券上附注说明,但是也应该在合法的范围内。实际上,商家所谓的“本店对此券保留最终解释权”和“本券最低消费10元”的说法,都是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是无效的。
能当场用的使用率较高
近几年,优惠券除了在咖啡馆、茶餐厅随处可见,烧烤店、牛排馆等各色小吃店也逐渐跟风而上。去年下半年,同事小周在一家韩式烧烤店吃饭后拿了几张优惠券,但至今没用。“比起烧烤店的优惠券,我觉得牛排馆的更有用,因为本来一份牛排也就45元,如果能当场优惠8到10元,还是比较划得来的。”
什么样的优惠券消费者最喜欢?昨天中午,记者又走访了几家餐馆,发现每种优惠券的返用情况都不尽相同,其中能当场使用的优惠券最受欢迎。“我们的餐券可以当场使用,比如说你今天吃了200多元的午餐,那其中的30元就可以直接抵掉,所以很多人都愿意当场使用。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点饮品,所以饮品券往往要留到下一次用,这样返用率就低了。”去茶去市府大道店推出了30元的餐券和20元的饮品券,据服务员说,当场抵用的餐券的使用情况非常好,但是饮品券的返用率只有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