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自左到右:吴正查、叶长锋、施正赞
在法庭上
7次对单身女子下手
劫杀苍南“最美丽的警花”
3名歹徒作案时手段残忍泯灭人性
竟以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来求情
昨天上午9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被法警押入法庭,在他们脸上,看不到忏悔。
判决书长达43页,记录了他们穷凶极恶的罪行。其中,去年10月他们制造的“苍南女民警被劫杀案”,曾引起不小的震动。
法院判决,3名歹徒分别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均执行死刑。
歹徒瞄上了开宝马的女民警
去年10月7日下午,苍南县城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内,停着女民警汪某的白色宝马X1越野车。车是新的,还没上牌。
暗处,埋伏着3双眼睛。
傍晚5点左右,汪某走近宝马车,拉开车门。突然,一名男子钻进副驾驶座,用“枪”指着她。
威逼下,汪某坐到车后排,另两名男子将她夹在中间。
车往福建方向开。歹徒打算劫走汪某身上的钱财后,再把车卖了。
汪某的家人在第二天凌晨报了警。
包里发现了警官证
37岁的汪某是苍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作为为数不多的女侦查员,她办过不少大案。2008年本报报道过的涉案总额达2亿多元的“矾山连环会案”,就是她经手的。
被劫持后,面对3个有凶器的歹徒,汪某没有做无谓的反抗,很配合。但不幸还是降临到了她头上:3名歹徒在搜走了1700元现金和银行卡后,在她包里发现了警官证。
3名歹徒正是施正赞、叶长锋和吴正查,他们早有预谋。此前,他们准备了假手枪、绳子、手套、胶带纸、铁锤、手电筒、帽子等作案工具,踩过两次点。
他们还做好了杀人埋尸的准备。发现被劫持的是女民警后,因害怕汪某会记住自己的模样,他们更坚定了杀人灭口的决心。
遇害前哀求:“孩子不能没有母亲”
在朋友的眼中,汪某是一个幸福的女人:有一个令人敬佩的职业;有一个能干的丈夫;更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在同事们看来,外貌出众的她是苍南县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
此时汪某被捆在后备厢里,车往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的埋尸地点开。
在一条山路边,车停了下来。叶长锋、吴正查下车挖坑,施正赞则在副驾驶座强奸了汪某。
“求求你放过我吧,家里的孩子不能没有母亲。”挖坑过程中,汪某苦苦哀求。3人不为所动,先后用手掐她脖子,再用绳子勒。
拿走汪某身上佩戴的玉坠、戒指和万宝龙手表后,3人将她扔进坑里。怕汪某没死,3人各用锄头在她头上狠狠地敲了两下。
目标主要是开豪车的年轻女子
接警后,警方在福建省福安市发现了劫匪的行踪,10月9日3人先后落网。
据交代,3名歹徒都是苍南人,其中两人还和汪某同一个镇。33岁的施正赞和41岁的吴正查是“二进宫”的累犯。施正赞曾伙同他人实施18次盗窃。
3人罪行累累。从去年9月底,他们便开始预谋抢劫,为避人耳目还专门租了一辆轿车在街上转悠,将下手目标对准开豪车的单身年轻女子。
去年9月底,他们尾随了开红色保时捷轿车的苍南女子苏某多次,因没机会下手而放弃。
据调查,在杀害汪某之前,他们曾7次对单身女子下手,有4次没成功,另3次抢劫3名女子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有个女子是在埋尸的途中从后备厢里逃跑,才幸免于难的。
3名歹徒残忍地杀害他人,庭审中却都以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要养来求情。25岁的叶长锋甚至以烈士后代自居,要求从轻处罚。
法院均予以驳回。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翁简 钟轩 本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