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3%,涨幅比3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5.2%,农村上涨5.8%;食品价格上涨11.5%,非食品价格上涨2.7%;消费品价格上涨5.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9%。
分类别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5%,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4%,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1.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1%,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上涨0.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5%,居住价格同比上涨6.1%。
数据显示,1月至4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1%。
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1%。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下降0.4%,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0.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3%。分类别看,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4%,其中鲜菜环比下降11.2%;烟酒及用品类价格环比上涨0.3%;衣着类价格环比上涨0.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环比上涨0.2%;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环比上涨0.3%;交通和通信类价格环比上涨0.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环比上涨0.4%;居住价格环比上涨0.4%。
浙江同比上涨5.2%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5.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价格水平继续高位运行。
所调查的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全面上涨,其中涨幅较大的有:食品类价格上涨11.0%,居住类价格上涨6.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3.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3.2%。
食品类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11.0%,涨幅与上月持平。干鲜瓜果类价格上涨25.3%,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21.2%,涨幅有所扩大;不过,季节性因素及部分蔬菜量大滞销现象拉动鲜菜价格分别比上月及上年同期下降6.2%和16.4%,同比降幅比上月扩大10.5个百分点。高位运行的蛋类、粮食价格,随着上年翘尾影响的逐渐减弱,涨幅回落0.4和2.1个百分点。
此外,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7%,涨幅比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今年以来逐月攀升的飞机票价格随着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影响减弱转升为降,降幅为7.6%。不过,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4.8%,衣着加工服务费价格上涨4.9%。住房租金价格上涨7.0%。
另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4月份我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5.9%,年内同比涨幅首次回落,涨幅较上月回落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4%,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