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杨大伯打进本报热线:前段时间快报报道了都市水乡有只藏獒咬伤大妈的事情,我就是被咬伤大妈的老公。当时藏獒的主人说会负责的,会给我老婆看病付钞票的。但这两天,我给他打电话,他就不接了。他一共给我们交了5000元,现在医药费花完了,医院都在催款了,我们该怎么办?
记者魏奋核实:4月27日,都市水乡水碧苑小区门口,63岁王大妈被小区里突然蹿出的藏獒咬了三口,伤得蛮重,被送进医院急救。藏獒主人当时承诺,会对藏獒伤人事件负责,并愿意承担王大妈的医疗费和给予适当赔偿(详见4月28日报道)。
现在,王大妈的伤咋样了?昨天杨大伯说,王大妈的伤口已经开过刀了,还要住院治疗,可能要住两三个月。5月7日,接到医院通知,说交的5000元用完了,还要再交3000元。
杨大伯就给藏獒主人打电话,让他来付钱。结果他一会儿说在外地,一会儿说在萧山,后来又说没钱……杨大伯怕找不到人,跑到社区反映,又跑到祥符派出所报了案。
5月10日,都市水乡所属的映月社区出面,现场为藏獒主人和杨大伯调解,但藏獒主人一口一个“没钱”,杨大伯很懊恼,双方不欢而散。
昨天,根据杨大伯提供的电话号码,我们打电话给藏獒主人周先生,他一听是记者来采访藏獒伤人的事,马上就把电话挂了……
“他不付钞票,我已经把老婆住院的陪护阿姨回报掉了,还要我来凑这笔医药费,真当是罪过啊!”杨大伯说,他已经去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过了,估计跟藏獒主人的一场官司是免不了了。
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凡说,根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藏獒主人应当承担被侵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话,还应当承担其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简单说,就是藏獒主人起码应该支付王大妈的医药费。
如果藏獒主人坚持不赔钱,就只能起诉到法院了。
据都市快报 作者 魏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