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5日讯
(通讯员 朱文兵 张萍)5月11日中午11时26分,湖州高速交警支队应急救援中心接到一个电话报警,电话那头,一位王先生称自己驾车在G50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上发生了单车碰撞护栏事故,车子左前车头有车损,自己已经到了G50高速公路南浔收费站,希望能联系高速交警为他开具事故证明,好向保险公司理赔。
指挥中心当班民警马上询问了王某,发生碰撞的具体位置。但这时候的王某反而突然变得吱吱呜呜,只是说自己是从浙皖省际收费站进入G50高速公路,但压根说不上自己具体是在哪里发生的事故。这个反应,让交警顿时心中生疑。在调取了该车的高速收费站进出记录后发现,这辆车是上午9时48分从申苏浙皖湖州收费站上高速,10点01分从南浔收费站下高速,这跟王某自己所说完全不符,该驾驶员涉嫌报假警骗保。
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管辖该路段的潘警官到达南浔收费站,见到了王某和其驾驶的浙E8XXX6轿车,其车头部位确实受损。当民警说明了还需要去到事故现场勘察是否有高速路产的损失需要赔偿后,才能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王某显得很不耐烦,转身想走,于是交警当场揭穿了王某的谎话。王某这才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前一天晚上22时左右在S12申嘉湖高速公路嘉兴段行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因为当时天色已晚,自己又有事急着回湖州,于是脑袋一转,想到索性等自己回了湖州再报警,找湖州高速交警处理,处理速度兴许还快点。
王某这样做,显然是故意为之,念起情节较轻,高速交警对他报假警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让他向事故发生地的交警部门报警,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