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7日讯
5月11日这天对艾某来说很特殊。因为只交代了“吃独食”犯下的盗窃案,隐瞒了“组团”盗窃时的罪行,刚踏出金华市永康看守所大门的他,又被“请”上了萧山警方的警车。
顿时,他心情大起大落,上车后第一句话就是:“早知有今天,当初就一次性交代了。”
前不久,萧山警方打掉了一个在金华、萧山两地流窜作案的盗窃团伙,抓了几个犯罪嫌疑人。
5月初,在办理该团伙头子田某时,办案民警瞧出端倪。在田某交代的几起盗窃案中,该组织内应该还有一名犯罪嫌疑人漏网,不过,最近这段时间,这人突然销声匿迹了。
通过进一步审查,办案民警确定,该团伙最后一名嫌疑人艾某尚未归案。
得知这一情况,派出所民警立刻全力查找艾某下落。5月10日,民警查到艾某早前被金华市永康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目前正在永康看守所服刑。
经了解,艾某将于5月11日上午刑满释放。在距离他释放时间已不到一天,萧山警方立刻驱车赶往永康看守所,并在大门口等候艾某。
原来,艾某和田某都是贵州人,两人在2009年伙同一帮老乡,在萧山区临浦镇专门挑选偏远乡村,采取撬窗等手段,入室盗窃作案两起,盗取笔记本、现金、首饰等物,案值共计1.5万余元。
可是,觉得分赃影响收入,艾某平时除了参与团伙盗窃作案,自己还在外面单干。
2010年上半年,艾某在一次“吃独食”的过程中被金华警方抓获。
当时,艾某只交代了在金华犯的案子。
根据刑法法定量刑情节: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犯罪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如果其在刑法执行完毕后还有漏罪并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应当或者可以从重处罚。
这一次,艾某的算盘打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