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8日讯
昨天,龙游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龙游人钱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钱某是龙游县塔石镇人,现年40岁。据查,他在近一年半的时间里,疯狂销售病死猪肉达19000多公斤。
钱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年。2003年出狱后,他开始盘算如何挣钱,最后把目光落在了销售病、死猪肉上面。他从养殖户处以每公斤6元钱的价格,低价收购来病、死猪肉,然后再以批发的形式销往金华、温州等地市场。
因为“供不应求”,仅靠自己收购已无法满足销售需要,钱某开始“自产自销”。2010年7月,在未办理任何生猪定点屠宰证等手续的情况下,钱某在龙游龙洲街道驿前村私设非法屠宰点,开始自已屠宰病猪。
同时,邵某、徐某、詹某等人也为他提供或者介绍买卖病、死猪,钱某的生意一时做得红红火火。
2010年11月,钱某的一名买家在运输病死猪肉途中被查获,从而导致钱某案发。
执法人员从钱某的非法屠宰点及冰库内查扣病死猪肉、猪皮共计1252公斤。后经查明,从2009年3月至2010年11月,钱某先后销售病死猪肉共计19000多公斤,销售总额达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