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8日讯
来咨询的有缙云的朱先生、云和的毛先生。两人的妻子在“失踪”前,都有过和其他男子交往甚密的传言。
缙云的朱先生带着妻子从山村到市区打拼,两人经营着一个饼摊,生意还不错,养育了两个孩子。没想到生活好起来了,妻子却“失踪”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一个家因此乱得一塌糊涂,生意也没法正常开张。
而刘先生的情况则要更加糟糕。刘先生自己要开店,妻子“失踪”后,6岁的孩子交给丈母娘带。但丈母娘身体吃不消,孩子整天要妈妈,一家人也是烦恼不已。
“真合不下去,也只有离婚。主要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处理好?这个婚要怎么离?是不是现在就可以离?”几个同病相怜的男子提出了相同的问题。
记者为此采访了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津,吴津介绍说,像夫妻一方出走这样的情况,目前法院还不能受理和判决离婚。夫妻一方如果真正杳无音讯,2年后可以报失踪,并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离婚,法院一般都会准许离婚,4年后才可以申请法院宣布对方死亡。
律师同时提醒:夫妻一方不尽义务,不抚养孩子,是丧失道德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夫妻一方故意隐匿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则可能构成重婚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几位求助者表示:尽管妻子出走了,但他们还是愿意原谅她们。外面的世界再新鲜、再精彩,终究还是会厌倦的。每个人都需要亲人孩子的亲情慰藉,如果自己做得不够好,他们愿意去改正自己,离婚只是他们最坏的打算。
我们也希望这几位在“迷途”中的妻子、母亲能尽早回归到家庭当中。如果真的是感情破裂,也要办理好离婚手续,这样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感情、家庭和子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