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9日讯
空有一身好本领,可惜用在歪道上。林某等4名“黑客”,利用自身娴熟的电脑技术,远程非法侵入他人电脑,短短几天就控制了50多台电脑,获取了大量游戏币。
前天,丽水云和县法院传来消息,这伙人因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至拘役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去年11月底,林某和胡某在网上假冒某网络棋牌游戏,设置了一个“钓鱼网站”。
通过各种方法,他们还提升了该“钓鱼网站”在某搜索引擎中的排名,从而诱骗游戏用户进入这个网站,下载带有“木马程序”的游戏客户端程序安装。
他们通过该程序,远程非法侵入、控制他人电脑,在“梭哈”等棋牌游戏中,偷看他人底牌赢取游戏币。
这个“钓鱼网站”短时间运行后,即遭某安全软件查封。林某根据胡某提议,邀请了高某和喻某加入“增援”。
这两人加入后,成功使上述安全软件解除了对这个“钓鱼网站”的查封。他们还对“钓鱼网站”和“木马程序”的捆绑,进行了“技术改良”。
期间4人约定,林某负责前期资金、设备和场所等投入,并由其参与网络游戏赢取游戏币;胡某、高某和喻某负责技术操作。
去年12月1日,4人在作案现场被当场抓获。案发时,被远程控制的电脑已达50多台。
法院认为,林某等4人违反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保护的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情节严重,均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系共同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