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0日讯
王大伯想买套沿江的房子,杭州滨江滨盛路上的一套酒店式公寓引起了他的兴趣。中介告诉说,这是套江景房。王大伯注意到,房子北面、也就是更靠江的地段在打地基,便问中介怎么回事。
“中介当时跟我说,前面只是造车库而已。”王大伯于是放心地和中介签订了《房屋居间转让意向协议》,并付了2万元的意向金——这笔钱后交给了房东。但是,后来王大伯才知道,公寓前方并非造车库,而是要造一幢28层的高楼。
“大楼高100多米,比我想买的那套房高,江景完全被遮住了。”王大伯很恼火,不想要这房了,没有跟房东签订最后的购房合同。但2万元意向金却被房东扣下了。
王大伯认为,这属于中介服务的失误,一纸诉状把中介公司告上法庭,索要这2万元的损失。昨天,江干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中介公司辩解:“我们没说过这套房子是江景房。房子前面会不会再造房子,我们也没有保证过。”中介公司反复强调,王大伯当时也并没有深入询问房子的具体情况。
王大伯急了,当庭拿出一张光盘播放。这是某电视台一档新闻节目。原来,事发后,王大伯曾经向媒体求助过。在这期节目中,中介公司春晓店店长蔡小姐承认中介方失误,并表示愿意把中介费降下来。中介公司随即表示,蔡小姐的说法只是她个人观点,不能代表公司立场。
庭审后,双方表示愿意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