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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记者在本报读者QQ群发布李文凯被起诉的消息,不少读者纷纷叫好,有人说:“终于等到判刑的时候了。”不过,也有读者提出不少疑问:刑拘至今,看守所中的李文凯是如何生活的?李文臣强奸小薇,是不是经过事先预谋的?他被起诉的罪名为什么是强奸罪?
就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经办检察官。
问:为什么以强奸罪定罪?
答:李文凯协助李文臣违背小薇的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了她,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6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李文凯系被胁迫参加犯罪,属于胁从犯。
问:他有没有预谋?
答:李文凯解释,那天凌晨,快要交接班了,只是顺便做个生意,又是拼车,所以价格便宜了。他和李文臣并没有事先预谋。李文臣强奸小薇中途,他曾停车劝说,但遭到对方威胁。
问:案发后他去了哪里?
答:李文臣被抓后,心中有鬼的他逃到广东一家鞋厂打工。其间,他不敢出门,取用了假名“李伟健”,一直使用假身份证。因为家里人都在温州,思念家人的他决定回温州看看,第四天就被警方抓获。
问:他悔罪态度如何?
答:李文凯曾劝阻过李文臣,但在受到财物和人身威胁后不敢吭声,为李文臣的奸淫行为顺利完成提供帮助。此案经媒体多次报道,加上人们多方谴责,如今李文凯愿意认罪,并对自己当初的懦弱行为后悔不已。
?问:为什么到现在才起诉?
答:今年1月26日,鹿城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李文凯。3月22日,公安部门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本案受社会关注度高,检察官从严从谨办理,其间延长审查期限一次,最终于近日起诉。
问:他以前是否受过处罚?
答:2007年,他因为开出租车使用假币被治安拘留过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