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3日讯
打劫之后,吴某来到一家网吧上网,得意洋洋地对邻座说,自己刚抢了一家店。邻座吓了一跳,连忙悄悄报警。近日,吴某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吴某今年20岁,贵州大方县人,不久前来到永康务工。由于打工挣钱不多,吴某手头一直比较拮据,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
去年12月26日夜,吴某带着一把西瓜刀来到永康经济开发区一家副食店,这家店当时还亮着灯,老板郑某夫妇俩仍在营业。
确定四周没人,吴某便走上前去,对郑某说要“借”500元钱,遭到郑某当场拒绝。恼怒的吴某随即掀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藏在衣服里的西瓜刀,恶狠狠地说:“要命还是要钱?”
郑某夫妇被吓得愣住了,吴某趁机抢得1060元钱,撒腿就跑。
随后,吴某来到一家网吧上网,期间拿出自己抢劫的事向邻座吹嘘,还询问对方要不要一起去。邻座大惊,立即悄悄拨打了110,民警迅速赶到网吧,将吴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