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21日专电(新华社记者屈凌燕、张遥)夏季来临,饮料行业进入一年中的销售旺季,但消费者发现,今年的饮料“减肥不减价”,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和康师傅等行业龙头,新包装每瓶减量都在50毫升至100毫升。在国家频频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物价水平的情况下,诸多企业纷纷宣布暂缓涨价,但一些饮料企业却通过“瘦身”完成了隐性涨价。
对此,消保部门表示,利用消费者消费惯性,通过包装“瘦身”变相涨价,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漠视。法律界人士则质疑,当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的企业默契地隐性涨价,是否涉嫌违法?专家建议,政府部门应善于运用已有的法律武器,在垄断暴利、价格联盟等可管理领域提前进行风险预判应对。
饮料巨头纷纷“换装瘦身”
记者在杭州市区喜士多、可的、每日等多家便利店及好又多、家乐福等超市看到,可口可乐公司旗下的可口可乐、雪碧、芬达3款主流产品基本已“换装”完毕,从原来的600毫升“瘦身”为500毫升。
在家乐福杭州涌金广场店,存放可乐、雪碧的货架已清空,标签已经贴上500毫升的标识。销售人员介绍:“老包装的库存销售完了,马上就要上新包装,价格没变,分量少了。”
在杭州黄龙体育中心附近,市民王振铭正拿着一瓶芬达在喝。经记者提醒,王振铭才发现,手里这瓶几乎每天都喝的饮料已悄然缩水了。“包装上这么小的字,要是不仔细看,谁也发现不了容量小了。这不是变相涨价吗?”王振铭说。
“原料成本在上涨,厂家适当提高产品价格可以理解,但是偷偷"瘦身"这种行为令人反感。”市民李女士针对可乐“瘦身”算了一笔账,按照原来每瓶600毫升售价2.5元的标准换算,1毫升单价0.42元,500毫升应为2.1元,而换装后仍为2.5元,约涨价20%。
此外,家乐福饮料区促销员告诉记者,在他们超市康师傅每日C系列也全部上架新包装的产品,瓶口明显变细,容量也从500毫升降为450毫升。
据可口可乐系列饮料在浙江地区的生产、销售商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确认,浙江省内销售的可口可乐从4月中旬开始逐步更换新包装,从原来的600毫升换成了500毫升,同样更换包装的还有雪碧、芬达。
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公关部刘姓工作人员介绍:“每日C系列产品从2月份开始换装,事实上前期至少已准备了半年到一年时间,有投入全新设计瓶型、生产线更新换代等工作。”刘小姐表示。
“隐性涨价”风拷问企业社会道德和商业信誉
面对包装“瘦身”是变相涨价的质疑,各大饮料公司给出不同的解释。
可口可乐中国公司公共事务及传讯高级经理王雷说,此次更换包装的原因,“成本确实是一个方面,但不是唯一的因素。”此外还包括消费者的饮用习惯,另外,降低碳排放也是可口可乐近年来一直在实践的。总之,定价策略不是单一因素决定的,成本、季节因素、销售渠道等都要考虑在内。
“可口可乐在其他国家包装的容量一般都是500毫升,甚至更小。”王雷说。
而此前百事可乐则回应,经过全国范围长达18个月的市场测试,发现消费者更喜欢500毫升的包装。
尽管受访企业均强调更换包装是“出于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但从众多受访者解释来看,成本仍是此轮“瘦身”较为一致的理由。
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公共事务及传讯部经理施亚波说,针对原材料等价格上涨,企业首先是采取措施努力在内部运作降低成本,同时也根据市场情况对产品包装或价格制定政策。
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市场处负责人表示,在饮料行业,包装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大头,铁矿石、国际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明显,推动了钢铁、塑料等饮料包装价格的上升,为降低生产成本,保证一定的利润,生产商想到了换装。
有业内人士分析,厂家是出于对市场占有率的考虑。因为很多消费者对饮料价格比较敏感,即使上调一两角,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心情,但如果只是包装变化,容量稍有缩水,大部分消费者并不会很敏感。
但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康师傅三大饮料巨头几乎同时换装“瘦身”,事后又十分默契地避开价格话题,实在让消费者对其社会道德和商业信誉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行业巨头默契背后涉嫌违法?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任海林表示,在目前原材料、油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生产厂家自主提价本无可厚非,但必须明示消费者。而减量不减价的隐性涨价,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任海林建议,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应对饮料、方便面等商品的外包装进行规范,要求必须将净含量在显著位置以突出字体标注出来,或者给方便面、饮料这类小包装食品设立统一的净含量标准,不允许企业私自在“量”上动手脚。这样消费者在价格比对时也能一目了然。
记者了解到,2008年可口可乐就将易拉罐包装的可乐从350毫升瘦身为330毫升,调查显示,这次变相涨价事后没有影响到可口可乐的市场销售和市场份额。这一成功先例,也给行业其他企业指明了消解企业成本上涨的成功路径。
“包装"瘦身"这可能是大走势,而且行业领导型企业可口可乐换装后市场波动不是很大,也让观望的同行能放心效仿。”长期跟踪软饮料行业的北京东方艾格农业咨询公司分析师陈静称。
2010年的数据显示,在国内碳酸饮料市场上,位于行业第一的可口可乐市场份额占52%,百事可乐以45%左右的市场份额位于行业第二,很明显在碳酸饮料市场上,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两大巨头占据了绝对垄断的市场地位。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林认为,要质疑这些企业默契隐性涨价的背后是否涉嫌触及反垄断法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防范隐性涨价成行业惯例。
近年来,行业巨头屡次集体涨价兴风作浪。专家建议,对于放开定价、自由竞争的商品行业,政府部门应善于运用已有的法律武器,在垄断暴利、价格联盟等可管理领域提前进行风险预判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