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4日讯
近一个月,市区泰康雅苑5单元东面楼的5家住户,时不时冒出一个想法:既然一楼住户在外墙上私自开了窗,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开?大家都开,谁都不吃亏。
这些住户所指的是,4月初,103室住户私自在自家房间连接外墙处开了个窗户。此窗一开,楼上的住户很有意见,表示也准备要开窗。
墙上开窗是为让父母住得舒服
泰康雅苑是一栋6层楼,共5个单元,出问题的是5单元东面楼的外墙。5月19日上午,记者一走进小区大门口,抬头就看到1楼外墙上赫然出现一个小窗户,目测一下,宽度和高度至少有60、70厘米。
说起这事,几位业主情绪高涨。5楼的余小姐说,窗户开起来后,他们几次找到房主,他就一句话:“父母要过来住,没窗老人家住着不舒服。”让他拿相关部门的审批单子,他也一直拿不出来。之后,陆续有人放出话来:再不解决,我也要效仿了。这让余小姐既担心又生气:你开我也开,简直乱套了,随意凿洞,势必影响到房屋质量。“那今后我们还怎么能安心住下去?”
综合执法局目前已介入调查
头疼的不止业主,还有衢州美景物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这名房主开始凿窗时,我们就曾劝过,但他不听。窗户开好后,常有业主过来反映,我们却拿不出办法。“没有执法权,不可能强制封掉。”
而当记者找到103室房主林先生时,他只有一句话:“有什么事,你去找物业,我不管的。”
5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区支队,综合科编号为0803117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几天前就去了现场,目前事情已在调查过程中。
-律师说法“外墙属于公共部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权法》也做过类似规定,也就是说,该房主想要开窗的话,就得经过审批。”浙江无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轶说,其他业主最好还是能保持冷静,千万不要有效仿等过激行为;也希望执法部门能尽快拿出一个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