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市信息办、市城管办……一些机构名称将成为历史;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一些机构新名称将亮相。杭州市政府机构改革昨启动,今年8月底前,杭州市政府机构将由目前的51个“瘦身”到44个。
昨天,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杭州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机构改革涉及到杭州市政府许多部门。
51个政府机构“瘦身”为44个
改革完成日期限定在今年8月底,将由之前的51个机构调整为44个,其中,政府工作部门42个(包括特设机构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管理机构2个。各区、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将按照总体部署尽快组织实施。
政府机构繁冗,不仅让办事的单位、老百姓头疼,就连签批示的领导们有时也要花时间仔细分清,这事儿该谁管,一件事情在各个机关单位转一圈,个把月就过去了,严重影响办事效率。
可以说,机构改革的直接目的,是让大家办事更“有的放矢”,出现问题也能尽快找到负责部门,不再出现部门互相推诿、“打太极”的现象。
此次杭州机构改革,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如确需多个部门负责,则要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合理界定职责权限,分清主次责任,避免职责交叉和政出多门。
另外,机构改革的目的还是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取消可以取消的职责,将一些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承担。
多个部门调整
机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对老百姓来说,最重要的是改变习惯性称呼和认清新的职责。
下面我们摘选了几个与大家生活工作比较密切的机构改革情况:
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市信息化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市信息化办公室;
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市政府城管办城市客运管理相关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组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市城管办(城市客运管理以外的职责)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整合划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市房管局承担的经济租赁房、房改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划入该委员会;
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市建设委员会承担的政府保障性住房管理划入该局;
市卫生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划入市卫生局;
组建市服务业促进局,与市物价局一起成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发改委管理;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共27个。这次杭州的政府机构改革,许多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与国务院保持一致。
不增加编制人数
杭州的机构改革,还有些具体要求,在改革过程中,要求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数量,内设机构要改变分工过细的状况,职能相近或相似、任务较少和工作量较小的进行综合设置,职能交叉、重复设施的要进行撤并。
同时,要加强业务处室的职能,减少为机构自身服务的机构设置,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尽量归并一个处室负责,这样就能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其他内设机构的职责要向调研、监管和服务等方面转变。
改革过程中,对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不新增行政编制,并力争有所减少。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按原核定数保留,与部门行政编制分列核定,人员原则上只出不进。
另外,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般配备1名正职领导干部,2-3名副职领导干部,部门不配备领导助理;内设机构的处级领导职数,按照3人以下设1职、4至6人设1正1副、7人以上设1正2副的原则确定,人数特别多、工作任务特别重的处室增加1职;实行合署办公部门的内设机构,只设1名正职领导,挂牌机构不单独核定领导职数。
未作调整的部门,其内设机构数量原则上也只减不增。
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
为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监察局联合发文,要求各部门对机构改革所涉及的重大事项,要集体讨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增加领导职数;
涉及到的人员调整、干部任免也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和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或指使提拔、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
加强对房产、经费、物资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处置和财务清算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花钱、公费旅游、公款吃喝、接风送行等。(来源: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