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浙商大会会徽征集活动规则
(一)目标要求
浙江的商业文化源远流长,自古就有“义利并重”、“农商皆本”的传统。改革开放以来,当代浙商发扬“四千精神”(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和“新四千精神”(千方百计提升品牌,千方百计开拓市场,千方百计自主创新,千方百计改善管理),抢抓机遇,敢为人先,创业发展,创新图强,已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商人群体,成为浙江发展的宝贵资源和独特优势。
今年10月召开的首届世界浙商大会是一次全球浙商的盛会,为了让社会各界能更好地了解当代浙商的精神风貌和文化传统,见证浙商的瞩目成就,共同参与此次盛会,大会组委会现向全球征集世界浙商大会会徽,经由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定,产生入选作品。征集作品将应用于2011年首届世界浙商大会对外宣传等可以使用的相关领域。
(二)主办单位
首届世界浙商大会组委会设立会徽、会歌、吉祥物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具体负责大会会徽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三)征集对象
1、全球所有关心、支持首届世界浙商大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征集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2、应征的创作者可登录浙江在线(www.zjol.com.cn)、浙江省工商联网站(www.zjfic.org.cn)、世界浙商网(www.wzs.org.cn),了解大会信息,仔细阅读《世界浙商大会会徽征集活动规则》,填写并签署《世界浙商大会会徽创作方案》(以下简称“《创作方案》”)、《世界浙商大会会徽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世界浙商大会会徽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
3、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创作者(或创作者之一,下同),具体是指填写并签署《创作方案》、《报名表》和《承诺书》的人。
4、本征集规则所称“创作者”是指:会徽的设计者。
5、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6、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首届世界浙商大会组委会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世界浙商大会组委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关应征者的应征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1年5月27日开始,2011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6时整截止,逾期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应征方案的要求
1、总体要求
(1)主题鲜明。充分体现首届世界浙商大会的宗旨、指导思想和“诚信浙商、创新浙江”的大会主题,反映浙商鲜明的时代特征。
(2)、富有创意。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3)、体现浙江特色。体现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以及浙江水文化的内涵,反映浙商身上所具有的像水那样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海纳百川的包容胸怀,波澜不惊的平和心态,滴水穿石的坚毅劲头;弘扬浙商自主创业、艰苦奋斗的质朴品质;展现浙商自强、坚韧、务实、开拓的草根特征;体现浙商回乡叙情、共谋发展、造福桑梓的赤子之心。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2、具体要求
(1)会徽应该风格独特,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和视觉冲击力,体现国际化和现代化;
(2)会徽图案应简洁、明快、含义明确,便于记忆且印象深刻,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并适用于浙商大会各类活动和纪念品的制作;
(3)应征作品应体现“世界浙商大会”或英文“The World Congress of ZheShang”或缩写“WZS”字样,可采用任意颜色、字体。
(4)、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会徽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②会徽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六)作品提交的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单位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创作方案》、《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的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文件的文字部分应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制(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一旦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当应征作品的创作者不止一人时,所有创作者应选定其中一位或几位创作者作为应征者,就该作品分别填写、签署《创作方案》和《报名表》;所有创作者须共同签署《承诺书》。
应征者或创作者在《创作方案》、《报名表》和《承诺书》上签署的姓名(名称)应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姓名(名称)一致,且同一应征者或创作者在不同文件上的签署应当一致。如《创作方案》、《报名表》和《承诺书》的填写和签署不符合本征集规则的要求,相关应征者将不具有应征资格。
2、应征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等)的复印件;应征者为机构的,应提供注册登记文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个人或机构的上述官方证明文件以下简称“身份证明文件”)。主办方有权对应征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时应征者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
3、会徽创作方案提交的要求
(1)、会徽设计稿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210*297MM)规格的纸上,并居中装裱在A3(297*420MM)规格的黑色纸板上。提交会徽设计图稿的同时需以刻录光盘的形式提交TIF格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文件名应包括应征者名称和作品名称。电子文件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须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在光盘上也应用黑色记号笔标明应征者名称和作品名称。
(2)、在会徽《创作方案》中还须包括设计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会徽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3)会徽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七)应征办法
1、应征作品只能以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76号西湖数源软件园11号楼西3楼首届世界浙商大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征集办公室
联系人:金先生
邮政编码:310012
国内咨询电话:0571-87203076
国际咨询电话:+86-571-87203095
电子邮箱:wzs@zbocn.com
2、以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的,请在征集期间工作日的9:00-16:00送达征集办。
3、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征集办不接受除挂号邮寄和当面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八)保密规定
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1、应征人在创作应征方案的过程中以及向征集办提交上述应征方案时,均应对该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下述保密义务。履行下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应征人开始创作应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2、应征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征集办及由征集办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除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3、会徽征集活动举办期间,征集办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人所提交的应征方案参选资格的权利。
4、如应征人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者遭受任何损失,主办者保留要求该应征人赔偿的权利。
5、应征人是否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者。
(九)提交作品的处理和作品的知识产权
所有提交至征集办的应征方案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世界浙商大会会徽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
(十)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征集办将组织专门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3件入围会徽作品,经过终评等程序,从中选出最终优胜者。
2、主办者拥有决定世界浙商大会会徽的最终权利。
(十一)、奖励
1、对成为世界浙商大会会徽的作品,奖励人民币五万元,并由大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2、对入围的其余2件优秀会徽作品,各奖励人民币伍仟元,并由大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3、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4、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5、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6、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世界浙商网公布获奖名单。
(十二)、免责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世界浙商大会会徽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署名权除外)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世界浙商大会会徽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三)、其他
1、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2、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3、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首届世界浙商大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征集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