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湖州5月27日讯(通讯员 杨霞)“调令到手,抬腿就走,前任后任见个面、握个手,钥匙一交就算了事……以前领导离任交接的一幕现在在长兴已经看不到了喽。”现任湖州长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的钱局长如是说。
自2006年4月起,长兴县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始推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立规矩”。要让离任者交得清清楚楚,盘清家底不留“尾巴”;让接任者接得明明白白,接棒鼓劲加速发展。据统计,到目前为止,长兴县已对50余名领导干部的离任交接进行了监督和规范。
交接工作由长兴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监察局负责监交,县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配合。县委直管的各乡镇(街道、园区)、党政机关各部门、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在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职之前,都必须办理书面经济责任交接,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内容主要包括任期内工程项目的相关书面资料、未了的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诉讼事项以及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等。对无故拖延或不办交接的领导干部,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后仍拒不办理交接手续的,给予纪律处分。交接中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规定追究离任领导干部的责任。
“明明白白地交,清清爽爽地走”,已经成为长兴县离任领导为自己立下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