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29日电 (记者 谢云挺) 浙江“骗贷第一案”案犯何志军近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犯何志军是浙江公安机关从境外缉捕归案的逃犯之一。2009年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已成功缉捕逃往境外的涉嫌经济犯罪案犯23名。
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了解到,2009年以来,浙江公安经侦部门摒弃坐等、依赖他国帮助的消极缉捕思维,主动加强与国外、境外警方和司法部门协作,加大境外缉捕力度,使得一批涉嫌经济犯罪的出逃国外多年的案犯纷纷落网。
先后骗取多家银行贷款13亿余元的浙江之俊集团原法定代表人何志军,2006年7月,将骗取的银行贷款大量转移到境外后出逃,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犯。浙江公安经侦部门通过前期大量排摸、查证,发现逃犯踪迹,并寻线跟踪。2010年1月21日,在马来西亚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依法抓获已取得第三国证照的犯罪嫌疑人何志军及其情人,并于1月23日押解回国。
据了解,浙江公安经侦部门在遵守他国法律规范的前提下,近年来还积极探索境外缉捕的新途径、新手段、新办法,有效提高了境外逃犯缉捕成功率。今年以来又有6名出逃境外的涉嫌经济犯罪的逃犯被成功缉拿、引渡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