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
记者日前在龙泉市档案馆采访时得知:该馆珍藏有一批清末至民国时期的地方司法档案。目前,浙江大学与龙泉对这一司法档案已进入深入研究阶段,从事这一司法档案研究的浙大学者们认为,这是保存完整、数量巨大的地方司法档案,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由于龙泉僻居深山,清末至民国时期的多次战乱甚少波及,这一司法档案成为我国发现的最完整的民国时期的基层法律档案文书之一。这一地方司法档案共1.7万多件卷宗,88万余页,时间自1858年至1949年。上世纪70年代,这批司法档案一直存放在龙泉公安局,到上世纪80年代,移交至龙泉档案馆珍藏。
这批档案的主体是诉讼档案,其中包括晚清至民国各时期由当事人或讼师、律师撰写的诉状、辩诉状的原件及抄本或副状,知县、承审员或法院推事的历次判词、调解笔录、言词辩论记录、庭审口供、传票、保状、结状、领状以及各级法院、检察院、监狱等司法机构之间的来往公函。有的还附有作为证据的契约、分家书、婚书、系谱简图、法警调查记录、田产山林的查勘图等。
中国政法大学的郭栋磊认为,司法是社会的一面镜子,这批司法档案不仅能够反映出中国从传统司法向近代司法转变的过程,而且传达出近代浙南地区经济民生、政治军事、宗族组织、婚姻形态等各个方面的信息,给研究当地的社会史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浙江大学学者为更好地保护与利用这批宝贵的档案文书,已通过数字化与编目、整理与出版、学术研讨与考察活动、学术研究等一系列活动,对龙泉档案展开全面的整理与研究工作,这批司法档案数据库也已于2008年初步建成。
有民间人士称:这批司法档案是继龙泉青瓷、龙泉宝剑之后,龙泉拥有的第三宝。龙泉市司法局副局长邬必锋介绍,龙泉与浙江大学合作开发这批地方司法档案,是双方在文化研究领域的深层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