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31日讯
穿一身制服,醉醺醺地驾一辆“电摩”,迎着车流肆意逆行,一头撞上一辆轿车。5月29日晚,一名醉汉肇事后竟大言不惭地称自己“执行公务”,企图脚底抹油开溜。
当晚11时许,蒋先生驾驶一辆别克轿车途经市区快鹿集团前时,突见一辆无牌电动车沿着中央硬隔离带左侧逆行而来,不断左躲右闪。蒋先生连忙减速停车,没想到电动车还是一头撞了上来。
事故损失倒不大,只造成别克前挡泥板裂缝,电动车车头前塑板破裂。但蒋先生下车理论时,电动车上“制服男”却酒气熏天,说话语无伦次。一听蒋先生说报警,“制服男”就慌了,称自己急着执行公务,丢下电动车撒腿就跑。好在蒋先生反应很快,紧追几步,将他牢牢抓住。
经民警做呼气式酒精测试,“制服男”血液酒精含量超过醉驾临界值。
据调查,“制服男”姓陆,安徽人,系某执法单位临时工作人员。他那辆无牌电动车有明显“摩托化”倾向,存在车速超标、稳定性差、惯性大等危害性因素。如果陆某血样化验结果达到醉酒标准,那么按照新实施的法律,他将受到严厉的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