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1日讯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一路芬芳满山崖……”昨晚7时,在小提琴曲《绒花》优美的旋律中,第二届宁波市道德模范颁奖晚会在宁波电视台演播大厅拉开了帷幕,10位道德模范受到了表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辉忠,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文明委主任刘奇,市政协主席唐一军,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宋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文明委副主任崔秀玲,副市长、市文明委副主任成岳冲,宁波军分区副政委、市文明委副主任徐政道等领导出席了颁奖晚会并为获奖者颁奖。
受表彰的第二届宁波市道德模范分别是: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员工严意娜,宁波军分区干休所离休干部黄斌,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张瑜,宁波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大队反扒志愿大队大队长李悦文,宁波市第二百货公司总经理黄炎水,慈溪浒山金丰体育用品商店业主胡庆丰,宁波市信访局副局长张素华,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冯鑫海,余姚黄家埠镇初中学生冯乐,慈溪庵东镇桥南村村民陈玉兰。昨晚,这10位道德模范或他们的亲人和同事,先后走上舞台领奖或代替领奖。
刘奇在颁奖晚会上致词。他说,当前,全市上下正全力以赴,齐心协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特别需要也完全应该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继续保持优势,走在全省和全国的前列。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一根本,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掀起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的热潮,真正使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成为我市道德建设的生动教材,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由宁波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于今年2月联合发起,旨在评出我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等5个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经过层层推荐、综合评审、媒体公示等环节,最终有20位候选人脱颖而出,他们中有10人被授予“第二届宁波市道德模范”称号,10人获得“第二届宁波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提名奖的分别是:陈杏娣、王辉、惠跃伦、周以国、马洋洋、柴鲁斌、胡建东、张苏红、陈叶、徐爱芬。
第二届宁波市道德模范代表、第二届宁波市道德模范提名奖代表、社会各界代表等500余人参加了昨晚的颁奖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