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佳源集团荣膺全国房地产百强暨"工程无渗漏"承诺新闻发布会”上,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重向社会公开作出“工程无渗漏”承诺:对新开发的住宅项目,一律推行“工程无渗漏”承诺,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在承诺范围、承诺期限内发生渗漏的,除按国家规定履行维修义务和承担赔偿责任外,另一次性无条件地给予业主一万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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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渗漏”管理是关键
南方多雨,在层出不穷的渗漏水现状面前,甚至有不少人认为房子不可能像精密仪器一样一点不漏。那么,事实是不是这样呢?佳源董事长沈玉兴告诉记者:“当然不是,我经常在公司内部告诫我们的相关人员:"为什么农民自己造的房子都可以实现无渗漏,而我们专业的开发商、施工单位造的房子反倒不行?"这岂非咄咄怪事!从中我得出一个结论:实现工程无渗漏并不见得需要多少新科技、新材料与新工艺,关键还在于管理要到位,相关参建方的工作责任心要强。而找到了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才能真正解决工程渗漏水问题。”
渗漏水虽然是工程上的常见病,佳源一直是将其作为能危及企业生存的重病、大病来看待与防治,应该说佳源在渗漏水防治方面已经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集团负责工程的执行总裁彭小林告诉记者,目前佳源已经建立了一个由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参加的“四位一体”的组织体系,形成了以开发为主体,以设计为先导,以施工为基础,以监理为保证,分工负责、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的渗漏水防治工作机制;为此制订出台的相关文件累计不下四五十个,如果再加上各类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之类,那数量就更为可观了。所以,以公司现在的开发与管理水平,完全有条件、也有能力做到“工程无渗漏”,可以说,敢于做出这一承诺也是厚积薄发、水到渠成的事。
“漏水”先赔一万元
记者注意到,在公开承诺中有这么一条约定:“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在承诺范围、承诺期限内发生渗漏的,即一次性无条件地给予业主一万元的赔偿金”,这是否包括了按照国家规定对业主造成的损失承担的赔偿费用?
沈玉兴告诉记者,这一万元并不包括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业主实际造成损失的赔偿费用;也就是说,只要房子因为本身的质量问题,在承诺的范围、承诺的期限内发生渗漏了,除了按国家规定承担维修义务和赔偿相关损失外,不论发生渗漏次数多少与面积大小,公司同时还一次性无条件地给予业主一万元的赔偿金。
承诺的不仅是“无渗漏”
据了解,在浙江同业中公开作出这一承诺的,佳源还是首家。渗漏水作为建筑通病,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令开发商与购房者均颇感纠结的问题。而佳源敢于公开做出“工程无渗漏”的承诺,让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承诺,更是佳源集团作为全国百强房地产企业的实力。
“推行"工程无渗漏"承诺作为一项开拓性的新举措,面临一定的风险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采访中沈玉兴的话让人记忆犹新,“在当前的政策与市场环境下,作为一家立足于长远发展的开发商,在高度关注宏观形势的同时,必须从本企业的微观层面着手,静下心来,沉下身去,苦练内功,通过诸如开展"工程无渗漏"之类的活动,来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夯实产品品质的基础,使产品从外观到内在都让人无可挑剔,让业主买得放心、住得舒心,这才是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