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6月1日电(记者 岳德亮)从6月1日起,浙江省的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实际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
记者从浙江省物价局公布的《关于我省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了解到,从6月1日起,实行社会化服务的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根据这份通知的规定,各种车辆初检最高收费标准为: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的,收费标准为每辆次65元;采用加载减速工况法检测的,收费标准为每辆次70元;采用双怠速法、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自由加速滤纸烟度法检测的,收费标准为每辆次20元;采用怠速法检测的(仅限摩托车),收费标准为每辆次10元。
据了解,这些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试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