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7日讯 “为了能够在义乌获得合法的经营主体身份,越来越多的外企常驻义乌代表机构登记成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思凯商务(义乌)咨询公司总经理陈圣昨告诉记者。
凯门是一位来自伊朗的外商,原先在义乌设立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这段时间,他请“思凯”代办成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事宜,新企业名称暂定为义乌顾达贸易商行。“要是有了新企业,我从事贸易活动会更方便。”凯门说。
据陈圣介绍,义乌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市场,大部分外商来到义乌,目的是从事小商品贸易,但此前受限于政策等因素,大部分外商无法获得合法经营主体身份,只能成立外企常驻义乌代表机构。
据统计,目前,义乌的此类机构已突破3000家。然而,按照相关规定,此类机构是依法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从事与隶属外国企业业务有关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也就是说,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另有规定外,代表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为此,一些外商不得不在借助代表机构获得签证后,私下在义乌从事商品贸易,其贸易活动的合法性和资金安全等均难获得保证。
“外商也不太愿成立传统的‘三资’企业。”陈圣说,传统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这三种形式,不仅将外商投资限定在公司制的法人企业形式,且其准入门槛也相对较高。
为解决该问题,义乌着力培育、引导外商成立合伙企业。义乌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如果将外企代表机构比作“洋买办”,外商登记注册的外商合伙企业后就是货真价实的“洋老板”。陈圣认为,这种新模式,不仅准入门槛低,且保证了外商能获得合法的经营性主体地位,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义乌国际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
截至上月底,全国共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30多家,而义乌就有93家,占全国总量的六成多、浙江的九成多。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局长曹马陵近日在义乌调研时指出:“义乌在培育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方面取得了众多宝贵经验,值得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