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7日讯
日前,温州洞头县工商局将一部分领导居住地的车库,列为公车备用停车点,引起网络热议。不少人认为,这明显是公车私用嫌疑。
网友“wzxms”在温网论坛发布一则帖子称,洞头县工商局将温州黄龙郑桥锦园地下停车场、温州新城开发区管委会停车点等列为该局一些车辆的备用停车点。帖子中还列出这些停车点分别是由哪个领导使用的,其中有局长、纪委书记等。网友质疑,洞头和温州市区相差四五十公里,为什么把这些地方列为公车的备用停车点?难道是因为洞头工商局的一些领导住在温州市区吗?
帖子发出后,引来网友颇多议论。“公车都备用在局长大人家的楼下呀,好办法”、“这叫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不少网友认为,在领导居住楼下设立备用停车点,肯定存在公车私用的嫌疑,而且备用停车点与单位距离遥远,不易监管,车辆保养成本很大。
6月7日,记者电话联系洞头县工商局,该局办公室主任黄某告诉记者,6月3日他们确实下发过一个《洞头县工商局关于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旨在加强对公车的管理,根据有关要求对维修点、车辆保养等各项内容都做了严格的规定。
至于网友提到的将公车停放到领导家楼下,黄说:“那也是备用的,临时停放。”黄说,局里确实有领导住在温州市区,周五下班回温州,有时候驾驶员不够,领导自己将车子开回来,停靠在自家楼下的停车点,但不允许领导在双休日期间使用公车。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严格规定,要求节假日期间,公车要入库管理。领导公车入库到自己家的车库,难免会让网友产生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