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9日讯
老于交通肇事案昨天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橡胶厂同班组的同事穿着工作服都来了,早早地守在法庭门口,老于的家人反倒没来。
同事们都有点悲伤:“老于是个好人……谁能想到他骑自行车出门,也能把人撞死,而且对方还是骑电动车的?”
上午9点,老于被押出庭,整个人瘦得几近干瘪,比42岁的实际年龄看上去老很多。他有些不知所措,开口说话时还有些发颤,回答法官家庭住址等等问题时,都有些答不上来了。
开庭前的几分钟,他的腿还不停地在抖。
逆行自行车撞上电动车
案情很简单:去年12月9日上午,老于骑着一辆又老又破的自行车准备去橡胶厂东门的理发店理发。为了抄近路,他横穿秋涛路,到了对面的非机动车道上,由北往南逆向骑。这时对面一辆电动车过来了,老于立刻往绿化带方面偏了偏,对方也想避让,往同方向偏移。最后,两车还是撞在了一起。两个人都倒地,都晕了过去。
老于醒来时,路人已经报警并叫了救护车,他摸摸自己的脸,流着血。骑电动车的小伙子看上去伤得更厉害,他和路人一起把小伙子抬上救护车,自己也跟去了。
在医院,老于缝了8针,骑电动车的小伙子小刘因为颅脑损伤后多脏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在23天后去世。老于因涉嫌交通肇事被逮捕。
到底该负多大责任
交警部门认定老于负全责:因为老于骑自行车逆向行驶,违反了交通法规定。
但老于认为对方的电动车是超速的,不然电动车轮胎也不至于变形。老于的律师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交警没有更改责任归属,但是交警口头证实,如果按照有关规定,电动车时速应该限制在15公里/小时,可是现在路上的电动车可以说是100%超过这个限速,超速是常态。”昨天在法庭上,公诉人向法庭建议,可以采信老于“对方超速”的说法。
但即使是对方超速,交警部门认为,老于的行为侵犯了路权,骑电动车的小刘只是违反行车安全,老于责任大多了。最终在公诉人的起诉书上,是这样表述的:老于在此次事故中至少负主要责任。
公诉人当庭“求情”
小刘从老家到杭州来帮姐夫做铝合金门窗,有个三岁的孩子,日子刚刚才有起色,就被这飞来横祸拖入了困境。小刘家属索赔81万。
可是老于家也困难,根本拿不出太多钱,家里赔了6万多,政府救助基金赔了8万多。
法庭上,公诉人“罕见”地为嫌疑犯“求情”——
“客观上讲,作为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本案中老于的违章并不算十分严重,甚至是十分常见的。本案中被害人死亡的严重结果有着很大的偶然性。”
“老于实际上同时也是一名受害人,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沉重地打击了两个家庭,被害人英年早逝,留下年迈的父母、年轻的妻子以及幼小的孩子固然令人悲痛,但老于因为生活中一点不经意的过失给自己并不富裕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甚至还要面临牢狱之灾,同样值得同情。要知道,过错要大得多的机动车肇事一般都还有保险公司代为赔偿,而老于的自行车肇事是没有人为他代赔一分钱的,每一分钱赔偿款都要从他的血汗钱里出,这势必给其未来的生活增添极大的经济压力。”
“公诉人建议对其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的范围内量刑,在对被害人家属进行力所能及的适当赔偿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适用缓刑。”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老于的同事还是一脸紧张,和律师交流着,他们告诉记者,老于是个老实人,1987年进厂里,一直任劳任怨,是积极分子、劳模、十佳志愿者。家里有个女儿在读初中,房子也是租来的。每月只有一千多元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