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9日讯 《临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实施,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公共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按照《办法》,市一级设立综合行政服务平台——行政服务中心,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并由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对其进行管理。
《办法》提出,市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建立“批管分离”机制,对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整合,设置行政审批科,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办法》规定,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应发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优势,会同发改、工经、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和会商会办机制,同步办理审批事项,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法》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建立代办制度,形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和实事工程项目配套实施代办服务,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