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调解工作室,大大社会和谐之舞台。江干区法院的“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自2009年3月成立以来,在区法院预备审判庭副庭长朱学军的带领下,坚持调和、调顺、解忧、解难,讲群众听得懂的话,办对群众有利的事,积极探索和创新基层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群众的拥护。至2011年4月,累计共调解处理案件1980件,接待调解咨询5138人次。朱学军同时受聘担任杭州电视台首位电视调解员“和事佬”,被市民评为市首届“十大金牌和事佬”。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强,省高院院长齐奇等领导分别对“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模式和朱学军同志先进事迹给予了充分肯定。昨日上午,江干区隆重举行向朱学军同志学习大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叶明,省高院副院长林一,市中院院长翁钢粮等出席并讲话。
叶明在讲话中指出,朱学军同志是我市政法工作战线继陈辽敏同志之后,涌现出来的又一先进典型。他跟陈辽敏同志一样,长期立足基层岗位,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业绩,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和政法干警的榜样,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他们不仅是全市政法干警的楷模,也是全市党员干部的学习榜样。学习朱学军就要像他那样,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忠诚于法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修养品格;要热爱本职,甘于奉献,努力做到尽心尽责,止于至善;要树立抱楚为痛的人文情怀,对群众有感情、用真情,满腔热忱为群众排忧解难,实实在在地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自觉经受考验、抵制诱惑,做到把住关口不放纵、不迷失,树立起新时期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叶明强调,学习朱学军同志先进事迹,要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紧密结合起来。要深入总结推广法官调解工作室的做法和经验,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更加注重发挥调解作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努力把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更加注重做群众工作,把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观点和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更加重视抓好各项政策举措和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制度化、机制化、长效化。
林一、翁钢粮对江干法院立足实际,能动司法,探索设立法官调解工作室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总结、宣传和推广法官调解工作室的做法经验分别提出了要求。会上,江干区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开展向朱学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朱学军在会上介绍了调解工作室的基本情况和自己的工作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