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6日讯
老张搭客车外出办事,途中客车与一辆重型作业车相撞,致使老张受伤。交警事后认定,两车驾驶员在本事故中责任各半。
那老张该向谁索赔?怎样才能“又好又快”地拿回赔偿?6月8日,宁海法院审判的这宗案例表明:选谁当被告,这里“大有文章”!
去年3月发生在宁海岔路镇的这起交通事故,致使老张和另外4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同年6月,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两车驾驶员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老张等乘客无责任。老张因伤住院花费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计2.8万元。随后,老张向客运公司索赔,却遭到了拒绝。客运公司坚持“责任对半,赔偿也应对半”,要求老张去找作业车车主,由双方来共同承担。
几经周折,老张最终选择以运输合同纠纷,起诉客运公司违约。6月8日,宁海法院判决支持老张的索赔诉求。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本案中,老张其实既可以按侵权把作业车车主和客运公司一起告上,也可以按违约单独告客运公司。如果按照前者,万一作业车司机及车主没钱,就算“对半分”判了,到时候执行也是个问题,老张的赔偿不一定能顺利拿回。
但按照后者,老张就可以先从客运公司获得全额赔偿。因为老张作为乘客,乘坐被告的客运班车,双方已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而被告乘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根据《合同法》,原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这个赔偿,客运公司也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当然,客运公司事后也可以向作业车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