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发生,丽水市松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1995年,林发生调入松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担任法医。
在16年的法医生涯中,林发生对每一宗案件严格要求,经过“全面了解案件、细致勘查现场、认真解剖检验、审慎作出结论”四个环节,力求用证据讲话,将案件办成“铁案”。
他先后勘验各类尸体1500余具,解剖尸体450余具,参与勘察各类现场4500余次,损伤检验鉴定5000余人次,出具法医鉴定书3500余份,鉴定准确率达100%,至今为止没有出现一起差错,由他提供的500余条案件线索,为松阳县公安局实现连续十二年命案全破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也先后两次被授予全省“刑侦破案能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