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向市长热线12345联合杭州电视台《直播12345》栏目反映:我在网吧上网,把电瓶车停在网吧专门停车的一个地方。但是后来发现我的电瓶车被偷了。我想了解一下,网吧有没有责任?
张先生:那天我去上网,把电瓶车停在1楼的楼道网吧专门标注的停车位里面。我给车上了锁并且开了警报器。但是下午下楼的时候,发现电瓶车被偷了。
主持人:你把车停在网吧专门的停车位里,后来发现车被盗了,你觉得网吧有责任。这个问题你跟网吧有没有沟通过?
张先生:我找过网吧,网吧的说法是,楼下停车的地方是租的,不是网吧自己的,所以电瓶车被盗和他们没有关系。
主持人:那么这个情况到底能不能得到索赔,网吧有没有责任,我们来听听著名律师凌斌的说法。
律师:这个问题关键要看网吧有没有提供为顾客看管车辆的服务。如果网吧明确说明,为前来上网的顾客提供看管车辆的服务,作为服务内容之一,网吧是有责任的,但也只需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自行车毕竟不是网吧偷的,而且网吧是免费为顾客看管的,所以赔偿也不会是全额赔偿。
如果网吧只提供上网服务,并且门口停自行车的地方是没有人看管的,也没有明确表示会提供看管服务的,那么自行车丢失,网吧不承担责任。
主持人:按照张先生的说法,网吧说这个地方是专门给来上网的顾客停车的,是吗?
张先生:网吧的意思是说,他们只提供免费停车场所,其他的概不负责。
律师:我觉得商家提供服务的内容应该和消费金额挂钩起来。假如是宾馆,本身提供餐饮和住宿服务,并提供一个停车场所,有专人看管的,在这种情况下车辆损坏或者遗失,商家应承担一部分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但是如果只是一个网吧,按照网吧的经营,本身消费的费用是比较低的,在门口提供一块停车的地方,只是为了方便来上网的顾客,而且也没有提供保管或者看护的承诺,门口所有的车如果遗失了都让网吧来赔的话,可能会比较难,这和网吧经营所得的服务金额不相符。
来源: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