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党的领导是根本,政府负责是关键,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四种作用不可替代。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既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社会管理任务的基本保障。我们要以深化“平安浙江”建设为平台,进一步形成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浙江特色、顺应科学发展、满足人民需求的社会管理体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带有方向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要把领导社会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组织领导机构。要支持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协依法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各级政府要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履行好调节社会关系、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危机的社会管理职能,履行好管理社会组织、规范社会行为、防范社会风险、稳定社会秩序的社会管理职能,履行好保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福祉的社会管理职能。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深化行政管理体系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协同作用。各级人大要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修订完善有关法律规章,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各级政协要注重发挥团结联合、兼容并包的优势,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履行职能。要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要坚持鼓励发展和监管引导并重的方针,提高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能力。特别是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军地协作,更好地发挥驻浙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浙江”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是需要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管理。要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不断激发社会活力,积极培育公众的参与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要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多渠道、多形式地集中民智、民意、民力。要进一步总结推广群防群治模式、人民调解模式、志愿者参与等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真正形成和谐社会建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