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 据了解,为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长兴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农业局已经在全县21个乡镇(街道、园区),248个行政村建立了村务、党务公开和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了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村民不出村便可以查询村里的所有动向。[详细]
款项报销需所有成员签字 “数额较大的发票在支出之前我们都已经开会讨论过了。所以只要发票项目对得上,我们就可以签字。而数额较小的,很多我们不知情,所以要问问清楚,确定这个钱是不是该集体出,如果觉得不合适,我们是不会签字的。这是我们的权力我们要行使。”[详细]
村里的支书“史上权力最小” 长兴县的“村务阳光、服务普惠”工程也全面铺开,一系列的举措让村支书们坐进了玻璃房。有人对徐伟良开玩笑说,“你们这些村支书已经成了史上权力最小的村支书!”徐永良笑着回答,“权力小是件好事,不容易犯错误,老百姓也更信任我。”[详细]
“阳光村务”不是形象工程 “你可以不看!但绝对不能不让你看!”长兴县纪委书记金淦英向记者坦承,“的确大部分村民对村务公开并不热衷。但只要有一个人关心,我们就有公开的必要。因为这一个人就能起到监督作用,而有了监督,权力才不敢肆意妄为。”[详细]
结语:“三公开”是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 我们都说村庄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既然是自治,如何实现自我决策和自我监督呢?公开显然是一个前提。村民必须先知道村子里在做什么,才能有效的参与决策和监督。长兴的村级‘三公开’和我们城里的“阳光社区”一样,都是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对推动我们国家民主建设起到了重要意义。民主是不会一天促成的,这里面必须有一个培养的过程,而基层民主就是这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