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
李娜捧得法网冠军后,其显现的巨大商业价值就一直被大家津津乐道。昨日,新浪微博上一条有关温州人抢注“李娜”商标的消息引起了人们关注。消息称,“李娜”商标已经被一个温州人抢先注册于第25类商品类别,包括服装、鞋、帽等商品,有效期为2009年2月7日至2019年2月6日。
记者昨天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这位商标注册人李庆义。李庆义是个地地道道的温州人,一家人目前在广州从事皮革生意。当记者问及为何早在2009年就注册了“李娜”商标时,李庆义说,这是一个偶然。“当时注册这个商标,是因为我的女儿名字叫李娜。”
李庆义表示,他注册“李娜”商标的时候,网球选手李娜并没有多大名气,反而是歌手李娜和跳水选手李娜的名气更大一些。由于“李娜”这个名字的明星效应,再加上自己女儿的名字也叫李娜,于是就想到了申请商标注册。“当时并没有考虑什么商业用途,只是觉得好玩。”虽然是“无心插柳”,但在李娜夺得法网大满贯冠军后,李庆义的这个商标迅速走红。
李庆义表示,在李娜法网夺冠后,和他接洽商标事宜的人更多了,转让价格从最初的几万到之后的十几万,现在最高的开价甚至有上百万,不过李庆义却并不想现在就转让。
之前多家企业因为注册“姚明”商标惹上官司,李庆义的这个商标是否会涉嫌侵权呢?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合布表示,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有权注册普通人名的商标,但是像是政治人物的名称等就不能注册,因此注册“李娜”商标并没有法律问题。
目前李娜团队并没有对使用李娜名字的商标提出异议,因此是否会像“姚明一代”商标那样引发纠纷还是未知数。“李庆义已经在两年前拿到了商标注册证,所以被撤销商标注册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关键就看李庆义怎么用这个商标了,如果他将之投入商业运营,而且把这个商标和网球选手李娜的肖像、签名等结合在一起进行针对性宣传,那就可能构成侵权。”吴合布律师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