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
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名单出炉公示,共有121人当选,我市9人榜上有名。
此次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是在全省各地检察机关推荐或者接受自荐的基础上,商请各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推荐人选,再经省检察院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后确认的,充分体现了人民监督员的代表性。
我市新当选的人民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他们分别是:青田民革委员会主任委员、青田县康庄办副主任刘新青;莲都区太平乡沙河村江君佐;庆元县供电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吴建新;青田县浙江三辰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立荣;遂昌县浙江绿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伟成;缙云县黄龙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金根;缙云县新建镇笕川村党支部书记施颂勤;龙泉市浙江南天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骆美强;丽水市中医院副院长倪京丽。
人民监督员制度自2004年在全国范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已在我市初现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监督“三类案件”62件66人,其中监督拟撤销案件41件41人;监督拟不起诉案件21件25人;无不服逮捕案件。人民监督员评议和表决后,同意检察机关(拟)决定意见60件,不同意2件,检察机关采纳了1件。全市监督“五种情形”3件,都是针对市检察院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市检察院均予以采纳。
2010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方式改革为由上级检察院统一选任,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扩大到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具有终局性决定权的主要环节。据了解,我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将于近期在全市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