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目前浙江全省三万多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覆盖面达到100%,使得反映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量大幅下降。
浙江省纪委新闻发言人丁世明说,浙江省从2006年开始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到2009年11月底在全省行政村全部设立,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2010年全国人大修订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吸收了浙江省的经验,做出了“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法律规定。
自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以来,浙江省反映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量大幅度下降,2009年、2010年全省纪检监察机构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分别同比下降6.71%和15.5%。
丁世明说,今年是换届年,目前浙江全省99.98%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完成换届,新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是村党组织成员的占92%,是党员的占96.7%,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党员的占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