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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路贵在坚持 浙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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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五”普法以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5年来,全省公民和外来务工者普遍接受普法教育。其中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率为100%,青少年普及率为98.6%。100%的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98%的农村和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基本实现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所确定的目标任务。

  5年来的实践——法治之花,处处开放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完善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努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高规格启动“五五”普法。2006年7月24日,全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五五”普法正式启动。浙江省委主要领导在《浙江日报》发表了《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浙江”》的署名文章。

  全方位强化组织领导。增补省国资委、省安监局等8个部门为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到42个。70余个省直属单位和部门“一把手”亲自担任本部门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

  大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浙江省“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等,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对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全民普法教育中应承担的职责与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5年来,全省各级共投入各类普法经费达2.2亿余元,其中省级普法专项经费2494.71万余元,普遍达到并超出“五五”普法规定的县级人均普法经费不低于0.3元的标准,有1/3左右的县(市、区)超过人均1元。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社会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

  “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普法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大局中提升了实力,在与法治建设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工作互相融合渗透中增强了活力。

  围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展法制宣传。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近600场,参与了131家企业的清算、重整和重组等法律事务,为200余家破产企业妥善处理各类债务纠纷,对9118家企业进行了“法律体检”,为企业消除了大量潜在的法律隐患。

  围绕服务重大任务开展法制宣传。开展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国庆60周年安保”、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行动、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主题法制宣传,为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省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中。

  注重规范,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会、进单位活动,是浙江省“五五”普法的重大创新,是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

  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2008年,举行19场省管领导干部集中闭卷法律考试, 161个省直单位和11个市的1149名省管领导干部参加考试,合格率为100%,开创浙江省普法史上的先河。

  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5年来,共培训村“两委”干部627700人次,开展法律咨询58800余场。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到2010年底全省已建法制宣传栏32856个,乡镇法制辅导站1775个。

  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目前,全省共有6100余所中小学校实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共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15000余名。

  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努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守法。目前,全省已建企业职工法制学校4600余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受教育面达86.8%。已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学校3600余所,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基地750余个,外来务工人员接受法制教育面达82%。

  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引导各类单位组织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

  浙江省创造性开展的“法律进市场”等活动,作为“法律六进”的延伸,有力维护了社会的繁荣稳定,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创新形式,拓展载体,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增强

  “五五”普法期间,浙江省在坚持发挥主阵地和主流媒体作用的同时,适应新的形势和不同对象的特点,不断丰富形式,创新载体,改进普法方式方法,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积极拓展普法阵地。目前,全省有电视普法栏目160余个,广播普法专栏80个,报刊普法专栏120余个,各级普法机构自创普法报刊87个,形成辐射全社会的“荧屏有像、电台有声、报纸有文”的立体宣传格局。

  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通过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览等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轰轰烈烈的法制宣传与实践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造成了一定的声势,达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大力培育法治文化。“五五”普法以来,浙江省法治文化的发展如火如荼,各地不断涌现出法治文化的新载体、新做法和一大批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

  各级各部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把普法工作融入依法治理的各个环节,开展各种生动的依法治理活动,促进了地方、行业、基层三大依法治理工程深入推进,使普法成就通过实践成果呈现于全社会。

  结合“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地方依法治理的有效途径。

  全省先后有41个县(市、区)分别获得年度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杭州市下城区等15个县(市、区)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07年底,余杭区在全国首先建立《“法治余杭”量化评估体系》。

  以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为重点,开展新一轮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目前,全省已有569个村(社区)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其中有50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将基层依法治理创建工作机制引入规模企业,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目前,全省有90%的县(市、区)部署开展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100%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了“依法治企”活动,先后有1000余家各级企业授予县级以上“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先进单位称号。

  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知精神,在2008年和2010年,在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别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中期督查和总结验收。

  认真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2008年7月至8月,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对24个市、县(市、区),5个省直属单位和20多个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发放调查问卷表500多份,查看台账资料600多卷,并邀请25位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参与此次督导检查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分5个检查小组,分别由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带队,17个单位的20余名厅领导参与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方式,抽查了10家省直单位、11个市、22个县(市、区)。同时,还委托省统计局民生民情调查中心在全省对近万名社会各界群众进行了“五五”普法民意调查。本次检查验收规格高、要求严、方式新、影响广。

  “五五”普法以来,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实践中,逐步从被动接受普法教育转变为主动学法用法,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日渐深入人心,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不断提升。

  从调查统计情况看,全省公民的基本法律知识得到相当程度的普及,达到89.02%;分别有94.81%和83.41%的群众认同“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法律是公正的”的观点;当遇到不法侵害时,有76.53%的人表示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没钱请律师打官司,有63.55%的人懂得选择申请法律援助。

  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也在不断增强。目前,全省有1946个政府及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专题论证会普遍建立,从2004年起,律师随同各级党政领导下访2100余人次。有22729个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乡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超过了70%,不少市、县已实现了全覆盖。此项制度得到浙江省委领导的多次批示和肯定。

  “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密切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预测、评价等作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省政府提出的“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群众对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的满意率达到了83.3%,社会安全感满意度达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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