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4日讯
6月底前所有公务用车全部自查登记上报,摸清“家底”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5月底开始,我市启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标准,严格编制核定、预算管理和按标准配置,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经费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据了解,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到今年年底结束。
自查登记必须达到100%
根据中央和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市纪委、市财政局已于5月底开始研究部署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此,我市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根据安排,日前我市公车治理专项工作已进入自查阶段,各单位必须对公车进行逐辆登记。据介绍,在6月底前确保100%的车辆登记,彻底摸清公车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自查后将进行重点检查
在自查工作完成后,公车治理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照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报的车辆信息逐车进行核对。
同时,公车治理办公室将对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是对排气量、购买价格、购车资金来源等进行核实甄别。重点检查面将不少于30%。
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并认定的违规车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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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有哪些?
各级党政机关的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上述党政机关的检测、检疫等特种专用车和大客车等未占编的其他车辆,以及党政机关下属其他事业单位(包括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各类车辆一并列入此次清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