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利用权力占据保障房的事情见过不少,而像浙江省苍南县这样堂而皇之将好几百套安居房分给机关干部的事,还真是罕见。
6月15日的中国广播网报道说,在浙江苍南,850套原本应该分给困难民众的安居房,其中9成却分给了机关干部。为了确保这些安居房能分配到位,苍南县政府甚至出台了这样的规定:“销售对象优先考虑属中等收入群体并符合享受房改政策而未享受的对象,其中主要为:苍南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苍南县房改办常务副主任缪克选对此的解释是:解决住房问题总有先后顺序问题,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第一批要解决这些人,“老百姓属于第二批解决”。
这起安居房分配丑闻中,有几点与以往的类似丑闻不一样,很值得注意。一是超大规模的集体分肥,以往的保障房丑闻,多是个人所为,最多也只是某个权力单位“团购”经适房之类的。但在苍南,七八百套安居房的集体分肥却让全县机关干部利益共享。第二,以往一些官员窃据保障房,总归不敢明目张胆,多少还有些顾忌舆论和上级。但在苍南,最后这块遮羞布也被扯掉了――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后出台土政策,堂而皇之地为集体分肥铺平道路。
这些新情况的出现,为全国范围内正在大规模推进的保障房建设敲响了警钟。可以想象一下,苍南的“官员安居房”丑闻曝光之后,即便上级部门进行查处,苍南方面也必定会以“县委县政府集体决策”的名义来应对――大家都是决策者、大家都是责任人,到了最后,经验告诉我们,往往是法不责众,谁都不用负责。“高收益零风险”,是苍南敢于以“县委县政府集体决策”的名义出台土政策的根源,也是一些单位热衷于搞权力购房的避险措施。
在保障房建设大力推进的当下,如果都像苍南这样以集体决策的名义将保障房优先分配给公职人员,那么,原本应该惠及弱势群体的保障房,将会被进一步污名化,人们对保障房附属的基本公平更会失去信心。所以说,推进保障房建设固然重要,但在建设力度空前的当下,更应该提前完善监管和究责机制,以确保保障房的分配公平,确保不至于出现更多的“官员安居房”。 (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