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辩论
他说这样做是因为——
她还是个女孩子,这么大晚上的还等公交……
25岁的安徽男子焦某,失恋又失业,伤心苦闷抑郁之下,决定去抢劫。
3月25日深夜,焦在四季青服装市场附近的一个公交站,持刀抢劫了一个等公交车的姑娘,搜遍姑娘全身,只找到一只杂牌手机和12元钱。
发现姑娘也没钱,焦十分同情,他让姑娘等他,他去抢点钱给她打车回家。
在服装市场附近的公厕旁,焦又持刀抢劫了独自经过这里的一个中年女子。女子拿出230元钱,焦拿走130元,放她走了。
之后,焦要姑娘陪他吃点夜宵,再送她回家。还没找到店坐下,就被民警抓住。
昨天下午,焦因涉嫌抢劫罪,在江干区法院受审。
焦穿着蓝白条T恤,黑色运动裤走上被告席,他中等个子,娃娃脸,带点婴儿肥。
律师席空着,也没有亲属来旁听,焦往旁听席上看了一眼,一脸落寞。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持刀抢劫候车的被害人,劫取12元及CPPC118型手机一部(价值316元)。随后,又持刀抢劫另一被害人,劫取130元。……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焦统统认罪。
检察官举证,两被害人的证言和焦的供述都一致。焦交代,他把姑娘从公交站拖到旁边的树丛里,拿走她的12元钱和杂牌手机,之后去帮她抢钱。姑娘在树丛一动不动等着他,他得手后,给了姑娘30元钱,还要她陪他吃夜宵。
姑娘后来对民警说,焦去抢另外一个人时,她没有趁机逃跑是因为“一是他说要帮我抢钱,我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太奇怪了。二是我的手机被他拿走了,我觉得如果等等他,应该还能拿回来。”
被抓后,民警从焦身上搜出了抢来的杂牌手机和112元钱,姑娘也把焦给她的30元钱交了出来。
检察官说,应以抢劫罪追究焦某刑事责任。
法官示意焦做最后陈述,他咳嗽两声,浑身颤抖:“我是因为饿了才想着抢的……没想到抢第一个人时,她身上没钱,我感觉她和我的处境是一样的,也打不起车……她还是个女孩子,这么大晚上的还等公交……所以我才想帮她抢点,请求法官对我从轻处罚……”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