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对万向公园杀人案做出一审宣判。被告王广斌、武凯被判处死刑,两人不服,均提出上诉。
昨天,此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王提出,他事先无杀人的主观恶意,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提供武的相关信息,有协助抓获武的主观意愿,愿意对被害人亲属赔偿损失并道歉。他认为自己有从轻处罚情节。
武提出,他无抢劫犯意,也未与王预谋劫财。当时他是在不明状况的情况下出于朋友义气而摔倒金晶,当看到王持刀伤害左力时还加以阻止。他没有持刀捅刺过左力,捅刺金晶也是在精神状况极度混乱下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他说自己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要求二审改判死缓。
检察官提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王、武两人对事实部分所提异议均不能成立;原判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