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8日讯
经省政府批准,金华正式成为我省地级市中首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昨天,记者从市经委获悉,在2011年至2012年的两年中,省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据悉,市民只要购买新能源汽车,就可以获得每辆车1万元的省财政补助。
先行试点的区域是,金华市区西至白龙桥、东至岭下朱、南至苏孟、北至罗店共300平方公里的范围。这个试点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以市区居民为主要对象,将纯电动汽车作为上下班和半径50公里以内的生活休闲代步工具,同时建设配套运营的电池充电和快捷更换设施,力争到2012年底,推广3000辆居民家用纯电动汽车;二是推广应用纯电动公交车50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等其他新能源汽车,目标是把金华建设成为集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于一体的示范城市。
这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居民家用纯电动汽车试点模式。由汽车、电池生产企业和充(换)点设施建设单位,共同组建纯电动汽车运营服务公司,建立汽车生产、销售和电池生产、充电、配送、管理、维护及回收再生“一条龙”服务体系。二是纯电动公交车推广试点模式。该模式的核心是“定线定车、站电结合”,在金华城区选择1~2条客流比较密集的公交线路,配套建设电力专线,按照行车线路在沿途停靠站建设快速充电设施,满足纯电动公交车运行需要。三是其他新能源汽车推广租赁模式。用户向生产厂家租赁汽车,按照使用时间或行驶里程支付租赁费用并负责日常维护,运行、充电费用由用户自行负责。
据悉,试点启动阶段暂选用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电动汽车作为试点车型。试点一定时间后,再扩大到众泰的两款车型。纯电动客车暂选用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具体型号待国家工信部公告后再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