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6月28日讯 今天,记者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7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66元。所有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均可享受不低于此标准的基础养老金。鼓励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合理适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我省在贯彻国家新农保试点精神之初,就着眼于统筹城乡,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37万人,参保率达到85%以上,已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589万人,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实现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和人员基本全覆盖,迈入“全民社保”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