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四种在我省违法宣传的药品叫停,这四种药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宣传的行为,从6月28日开始,这四种药品在我省范围内暂停销售。
这四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分别是:沈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的“耆鹿逐痹口服液” (国药准字Z10920055)、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五味黄连丸”(国药准字Z63020195)、广州陈李济药厂的“舒筋健腰丸” (国药准字Z44021058)、江西金顶药业有限公司的“钻山风糖浆”(国药准字Z36020066)。
据了解,这次叫停的这四种药品,都不同程度存在超出药监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宣传,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以及利用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违法行为。
在暂停销售期间,这四种药品不得在我省进行销售,须发布更正启事,同时对广告发布行为进行整改。如上述企业产品在停售期间继续销售、广告继续违法发布的,一经发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处理。同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欢迎广大市民予以监督,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区号-9631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8888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