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30日讯
一对80后的小夫妻,因男方父母的影响,不到2年,闪结闪离,分分合合,经历了3次婚变。最后一次离婚,因为复婚的手续有问题,离不了。昨天下午,男方的父母又代表男方在海曙法院和民政局打官司。
-三次婚变
结婚不到一个月离婚
男方是宁波人,父母在外地支边,2009年男方的父母在宁波买了房子,全家打算迁回宁波。
回来前,男方的父母希望儿子找个北方媳妇,因为他们在北方生活多年,以后也打算和小两口生活在一起,相同的生活习惯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矛盾。
通过男方父母一个朋友介绍,男方认识了比他小4岁的女方,2个家庭接触了两三个月,双方的父母对“考察”的结果都很满意。
2009年9月,女方跟着男方来到宁波,同月11日,在海曙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结婚登记当天,男方父亲说,他印象很深刻,天下着小雨。小两口从海曙区民政局出来后,儿子怕媳妇淋着雨了,把走在伞外的儿媳妇往伞内搂了一把。
“儿媳妇大概是不愿意吧,胳膊肘一拐,用力地将儿子推开了。”
“儿媳妇是北方人,身材不像江南女子那么娇小,这一肘下去,儿子当时没说什么,但实际上受了内伤。”
“领完证,小两口回黑龙江办仪式,儿子给我老伴打电话,说被媳妇撞了后,他胸口一直疼,到医院一查,是肋骨断了。”
“当时,我们就觉得这个儿媳妇脾气比较粗暴,以后相处可能不是太愉快,于是我跟女方父母沟通了,同年10月9日,在女方老家的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
催促儿子去复婚
小夫妻离婚后,双方的联系一直未断。
男方父亲说,女方在网上和他老伴联系,有复合的意思。当时他们考虑儿子确实年纪大了,迫切地想看到他早点成家立业,就同意了。
“去年9月,儿媳妇从老家过来,我让他们拿上离婚证,又带着他们去民政局复婚。”
“小两口进去了,我在外面等着,不一会儿,他们就出来了说办好了。儿媳妇告诉我,领证时,海曙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只查到了两人的结婚记录,工作人员奇怪,问为什么,大概儿媳妇觉得离婚不是很光彩,隐瞒了离婚的事,只说结婚证丢了要补办,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就给他们补办了一张。”
父母还是不满意
生活了半年,男方父母还是不能接受女方的一些生活习惯。“比如,结婚这么久,她碰都不愿意儿子碰她,每晚在中间放一个枕头,儿子自尊心很受伤,一口气也赌上了,两人就这么冷战耗着。”
“她经常叫朋友,在外面K歌到凌晨两三点,有时候甚至是通宵,儿子跟她打电话也不回来。”
男方父亲说,儿媳妇个人能力还是很强的,只是在一些家庭问题上,太自我了,很少考虑对方的感受。
去年4月,女方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和他吵了架。吵完架,女方提出,要他们老两口搬出去租房住。
“我不能答应,因为房子是我们老两口用毕生的积蓄买的。她目的达不到,转身回了老家,临走前,给我儿子发了一条短息,催促他赶快把离婚手续办了。”
-起诉离婚
带着“认错书”告民政局
今年4月,男方父亲带着男方的资料,帮他到海曙区民政局办离婚登记。不料,工作人员告诉他,第二张结婚证是他们骗领的,民政局无权撤销,只能走司法程序。
昨天开庭,小夫妻俩都没来,只有男方的父亲代他参加了诉讼。
海曙区民政局解释了补证的原因:“民政系统的婚姻登记状况查询,最多只能是全省联网,有些地方甚至连全省联网都还做不到。如果当事人刻意隐瞒,他们很难核实。造成目前当事人同时有结婚证和离婚证,婚姻关系处于待定状态,是当事人欺骗造成,后果应该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对民政局的意见,男方父亲表示没有异议。海曙法院表示案子将择日宣判。
庭后,男方父亲告诉记者,过错是他们自己造成的,让民政局冤枉当了回被告,他觉得很不好意思,所以昨天他是带着认错书来的,只是庭上没有机会读。
这次离婚,让他有个机会,对儿子的婚姻关系进行反思,“性格好、身体好、家庭好固然重要,但如果夫妻俩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共同目标,婚姻还是很难走得远。这一点上,是我们太急了些。”
-记者手记
我记得法院系统曾经对80后的婚姻危机做过一次调查,主因之一竟然是双方父母的过度介入。
著名心理咨询专家韩三奇曾在博客中写道,父母过度关注子女,为子女包办一切,导致了父母和子女在感情上过分依赖,以至于子女在婚姻中,都不能换位思考。其实子女以及双方父母家庭,是3个独立的家庭,如果家庭分界模糊不清,稍不留神,就可能埋下冲突的种子。
韩三平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为人父母者应从子女的生活中退出来,给子女独立的生活空间,千万不要想当然地卷入子女的情感纠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