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前方明明是绿灯,可是现场交警有时会拦住不让你走。为什么呢?
很多情况下是因为前方道路不畅,再放行就容易引起路口“打结”,造成更大的堵塞。但在实际中,很多车主为了抢绿灯,特别是没有交警在场的情况下,基本上会选择逢“绿”必过的,而不管前方是否拥堵。
“这样做其实是违法的。”昨天,记者从杭州交警部门获悉,今天起,他们将重点对造成路口“打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处。
据了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等违法行为造成路口堵塞的情况,俗称路口“打结”。“打结”主要分为两种状况——一种是时段性的。即在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在绿灯相位周期内,因前方道路通行不畅引起路口车辆通行“打结”,造成交通堵塞的。一种是突发性的。即在无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因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引起路口车辆通行“打结”,造成交通堵塞的;或者因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设施及公共设施损坏等突发情况,引起路口车辆通行“打结”,造成交通堵塞的。
交警部门分析认为,造成“打结”除了道路交通流量大等客观因素外,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机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车主有时还会不服气,说为什么绿灯不让他们走,而事实上根据法律法规他们确实不能走,更不能乱走。”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车主必须耐心等候呢?昨天交警部门联合本报发布了四张图解图,教你路口不畅如何行车(见图)。
接下来,交警部门重点将对造成路口“打结”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综合运用,进行严管重处——
对“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违法行为,将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处100元罚款,记2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2分。
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3分。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将处100元罚款,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将处100元罚款,记2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2分。
交警部门表示,他们将进一步规范路面行车秩序,确保路口交通通行畅通,坚决防止因路口车辆通行“打结”而造成长时间、大面积交通堵塞,并实现逐步减少路口车辆通行“打结”现象,最大限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