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6月29日上午,一位姓周的驾驶员来到高速交警衢州支队窑上卡点的执法岗亭,准备缴纳6月5日的罚单。这张罚单金额为200元,可系统提示他,除了罚单外,他还需要缴纳54元的滞纳金。
“以前都不收滞纳金的,怎么现在开始收了?”周师傅有些奇怪。高速交警窑上卡点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周师傅并不是缴纳滞纳金的第一人。从6月27日至今,已经有5个人交罚款时交了滞纳金。
民警介绍,“15天内未缴款的罚款按每日3%收取滞纳金,最多不超过罚款数额”的规定一直存在。但因为之前高速违法罚款存在缴费不方便的客观原因,所以一直没有收取滞纳金。“以前有了高速违法罚款,只能到支队或各大队卡点的银行收款窗口缴纳,很不方便。”
按照公安部的要求,6月24日至27日,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对全省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6月27日起至7月26日,新系统进行试运行。升级后的系统增加了市区的收费网点,方便驾驶员在市区缴纳罚款。6月27日起,新系统将对15天内未缴款的罚款按每日3%收取滞纳金,最多不超过罚款数额。
“目前我市共有4个银行代收点,我们也在和其他银行接触,争取以后能设立更多的网点,方便驾驶员及时缴纳费用。”民警介绍。
附:衢州市4个银行代收点
市区:工商银行南区分行荷花中路216号
常山:工商银行常山支行常山县大街71号
龙游:工商银行龙游支行龙游县太平东路112号
江山:工商银行江山支行江山市中山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