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记者上午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昨日他们已收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我市本地贻贝上市前质量安全抽检结果:未检出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贝类毒素。
两次检测均合格
据了解,今年,我市养殖贻贝产量预计可达到8万吨,目前已进入采割期,并于本月可上市流通。
5月底,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舟山市渔业检验检测中心对普陀东极和嵊泗枸杞、嵊山等地野生和养殖贻贝进行了质量安全紧急抽检,共抽取5个样品。经检测,未检出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贝类毒素。6月下旬,市海洋与渔业局又再次委托舟山市渔业检验检测中心对嵊泗枸杞、嵊山、绿华和普陀东极等地贻贝进行了上市前质量安全抽查,共抽取7个样品。
检测再次表明,我市本地贻贝未检出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贝类毒素,大肠杆菌,无机砷、铅、镉等指标含量也均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市民可放心食用。
省卫生厅发布解禁
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6月29日浙江省卫生厅发布了“我省贻贝可采捕销售”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各养殖区贻贝产品连续数次的监测抽检,认为我省贻贝产品总体未受到腹泻性贝类毒素污染,质量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可上市销售。同时要求采捕销售的贻贝产品应附《产地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